来源:中华检验医学杂志2017,40(4) 为了进一步规范化我国三级综合性医院检验科的组织构架、管理运行及环境设施要求,更好地为临床诊疗工作服务,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于2017年4月在《中华检验医学杂志》上发布了“三级综合性医院医学检验部门设置基本要求建议”,该建议由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现任主任委员、复旦大学中山医院检验科主任潘柏申教授执笔。 医学检验部门指开展临床检验工作,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血液、体液、分泌物、骨髓、组织等各种标本进行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药理学、细胞遗传学等检测并出具医学检验结果的实验室。 本建议主要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医学检验部门。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部门可以参照本建议。 一、诊疗项目 医学检验项目的开展应满足临床需求。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医学检验部门应开展的项目包括: 临床基础检验的常规检测项目,如:临床血细胞数量和形态分析检测;临床出血与血栓分析检测;临床尿液分析检测;临床粪便分析检测;临床精液分析检测;临床其他体液的细胞数量和形态分析检测等。 临床化学(临床生化)的常规检测项目,如:肝脏功能检测;肾脏功能检测;糖代谢检测;血脂检测;电解质检测;相关蛋白质检测;相关酶学检测;治疗药物监测等。 临床免疫的常规检测项目,如:感染性疾病的病原标志物检测;肿瘤标志物检测;甲状腺功能检测;激素检测;心脏标志物检测;自身免疫疾病相关检测;相关炎症因子检测等。 临床微生物的常规检测项目,包括:各种(型)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和鉴定;药物敏感性检测等。 临床基因扩增和检测常规检测项目,包括:感染性疾病的病原体核酸检测;疾病(如肿瘤、遗传性疾病等)相关基因检测;药物相关基因检测等。 二、科室设置 (一)专业科室(组) 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医学检验部门可根据检验项目及检测技术特性设置专业室(组),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基础检验室(组)、临床化学(临床生化)检验室(组)、临床免疫检验室(组)、临床微生物检验室(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室(组)等;根据所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设置及分工,可增设检验标本采集部门、临床急诊检验室。对配备有完善的血液病理诊断、细胞遗传学检测、流式细胞检测、质谱检测、基因测序等技术并开展相应检验项目的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医学检验部门,可增设血液病理诊断室、临床细胞遗传学检验室、临床流式细胞检验室、临床质谱检验室、临床基因测序检验室等。 (二)专业项目组 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医学检验部门可同时根据检验项目在病种诊疗中的应用特点设置项目专业组,专责对检测报告在临床上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解释等分析后服务。 (三)科务管理 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医学检验部门应对试剂耗材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质量控制、服务协议及委托检验、实验室信息系统、实验室环境和安全管理、临床沟通、结果报告咨询解释和分析后服务设置专责科务管理人员或机构。 三、人员 (一)医学检验部门负责人 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医学检验部门负责人应从事临床检验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硕士以上临床医学学历或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学历,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其他各级医院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负责人可适当参照以上要求。 (二)检验医师 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医学检验部门应有一定数量的检验医师,以满足临床沟通和咨询工作的需要。(←点击可以查看相关讨论) (三)医学检验技术人员 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医学检验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需接受相关操作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应根据工作需求,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标本检测及结果报告工作。
文章来源:《医学信息》 网址: http://www.yxxxbjb.cn/zonghexinwen/2020/0917/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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